為支農創造更好環境
摘要: □ 熊 濤近年來,農村金融傳統經營理念和模式正面臨內外多重因素沖擊,主動尋求改革突破成為農村金融服務持續發展的首要課題。在農村,政策性擔保、財政風險分擔和
□ 熊 濤
近年來,農村金融傳統經營理念和模式正面臨內外多重因素沖擊,主動尋求改革突破成為農村金融服務持續發展的首要課題。
在農村,政策性擔保、財政風險分擔和補償基金等風險補償機制建設相對滯后,金融機構對借款主體不敢輕易放松風險管理。同時,受制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小”、“散”、“弱”,農村金融服務支持度和滿足度仍有差距。
此外,農村產權改革進程也制約了農村金融服務。當前土地流轉改革基礎工作還在推進中,農村產權交易流轉體系不健全,制約土地流轉的規范和規?;l展,影響金融支農的基礎。土地流轉融資面臨的政策法律環境和與流轉相關的產業支撐以及就業、養老、醫療等保障體系不夠健全,影響了農民流轉土地和金融機構開展抵質押融資業務的積極性。
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過程中,金融機構應著力改革創新,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服務需求滿足度,助推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探索設立三農事業部和專營部門,加快向流程銀行服務模式轉變,更好地滿足農村土地流轉和城鎮化建設金融需求;圍繞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產品創新,綜合利用農產品訂單、倉單、大型農機具抵押和供應鏈金融等模式增強風險緩釋;優化審批流程,擴大擔保抵押范圍,提高三農不良貸款容忍度和資本撥備覆蓋,完善激勵措施。
同時,還要健全風險補償機制,營造良好融資環境。健全農業保險和政策性擔保體系,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成立農業政策性擔保公司和政策性再擔保公司,完善風險補償制度安排,多渠道分擔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完善財政資金激勵補償機制。利用財稅激勵措施,激發金融機構融資積極性,建立土地抵押融資風險補償金制度,降低銀行信貸風險,發揮融資杠桿作用。
此外,要加快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加強頂層設計,修訂完善法律法規,明確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置抵押權的法律地位,消除法律障礙,為盤活農村產權、拓展和深化金融支農服務營造良好法律環境。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