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型保險值得買嗎 消費不等于浪費
摘要: 保監會日前公布2013年交強險數據顯示,其年度承保虧損43億元,而自2006年交強險開辦以來截至去年底,累計承保虧損443億元,經營虧損254億元,平均利潤率為-4.6%。對于保
保監會日前公布2013年交強險數據顯示,其年度承保虧損43億元,而自2006年交強險開辦以來截至去年底,累計承保虧損443億元,經營虧損254億元,平均利潤率為-4.6%。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這不是個好消息,也讓未出險的投保人有一種“白花了錢”的心理,而這種“不情愿”的聲音總是圍繞在消費型保險產品身邊——
“消費”不等于“浪費”
“我買了消費型健康險,從不生大病,每年還要交保費,貌似不劃算,不如把錢存著。糾結明年要不要續保。”
“幾年前經朋友推薦,我買了一份消費型健康險,有住院及手術補貼。但這些年,我沒生過病住過院,保費都白交了,這和攢著錢等有需要時用,好像沒多大區別。”……
顯然,從網友對于消費型健康險的“印象”來看,購買這類一年一續保的險種,只要當年派不上用場,就等于把錢扔在水里,還不如存到銀行賺點利息。
所謂消費型保險,是指客戶跟保險公司簽定合同,在約定時間內如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按原先約定的額度進行補償或給付;如果在約定時間內未發生保險事故,則保險公司不返還所交保費。相比儲蓄型、分紅型、投資連結型等“返還型”保險,消費型保險既不具有保本儲蓄功能,也不能在提供保障的同時兼具收益,因此在一些投保人眼中,購買該險種有浪費之“嫌”。
“這樣的認知并不準確,雖然返還型健康險有‘有病理賠、無病返本’的亮點,但對于特定的群體來說,消費型健康險每年交納幾百元保費即可提供高額的疾病保障,性價比并不低。”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表示,購買消費型健康險和存錢看病有很大不同。存錢是解決目前的問題,且前提是有健康的身體,萬一遇到意外或身患重病,收入中斷,只能用攢下的錢去看病,卻無力繼續存錢。而消費型健康險是解決未來的問題,每年交納一定的保費,遇到大病等情況,可隨時提供遠高于保費的急用資金,以最少的投入獲得較大的保障。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保險系教授趙春梅認為,保險保的就是“萬一”,沒有發生意外就是最大的收益。“好多購買者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目的,甚至有時候會把買保險當成投資,而不是出于‘風險轉嫁’的動機。”
事實上,也正是由于“沒有出險就不返還本金”的特點,消費型保險才具有保費低并且保障高的優勢。所以,消費型保險不等于“浪費型保險”,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時結合自身實際,購買時有所側重,這種沒有返還性質的消費型保險產品也能提供實實在在的保障。
量體裁衣選產品
徘徊在各類產品之間,有人認為“儲蓄型保險好,因為它既有保障功能又有投資功能,繳納一定期限的利息是按復利計算”;也有人認為“消費型保險好,因為它便宜,而且一旦發生大額、不確定的風險損失,賠付高也更劃算”。
實際上,合適的才是最好的。以消費型壽險為例,一般保障期是一年,保費低但保障高,適合經濟收入不高的人群和參加工作時間不長、收入不穩定的年輕人;而儲蓄型壽險,則屬于定期、保費較高的類型,適合經濟收入高且穩定的人群,在理財的同時,也獲得風險保障。
再以重疾險為例,對20至30歲之間的投保人而言,如果不幸患重疾的話,家庭承受的醫療費用會更高,因此可以選擇“儲蓄型+消費型”的組合重疾保障。“特別是對于年紀尚輕、事業處于成長期、消費開支較大的人群,可適當加大消費型重疾險的比例,某些階段可控制在60%甚至80%。”某壽險公司業務經理介紹,過了40歲以后,身體素質下降,消費型重疾險保費開始大幅提升,而儲蓄型重疾險的保費提高比例卻相對不高,因此在35至40歲階段,可以降低定期消費型重疾險的比例,同時增加在儲蓄型重疾險上面的投入。“過了45歲之后,儲蓄型重疾險的比例需要逐步提高到95%甚至是100%,當然一些特殊情況除外,比如強體力工作低收入者,危險環境工作低收入者等。”
“消費型健康險更適合收入水平較低,希望以最低保費獲得較高保障的消費者,這類群體尤以剛參加工作的單身人士居多,他們收入不高,需要積累資金為成家立業做準備,因此沒有多余資金支付較高的保費,但可以通過投保年交保費較低、保險期短、利于靈活調整的消費型健康險來實現未雨綢繆。”上述壽險公司業務經理建議,在挑選產品時,消費者要結合自身實際有所側重。比如,對男性消費者來說,購買此類保險應格外關注重疾方面,而且,基于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平均在10萬元左右,因此男性投保消費型重疾險,保額在10萬元至20萬元較為合適;女性消費者因體質較為特殊,易遭受乳腺癌、宮頸癌、卵巢癌、女性原位癌等疾病困擾,挑選消費型健康險時,要格外關注所購產品是否承保這些特殊疾病。(經濟日報記者 姚 進)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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