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災區孤兒需要什么條件
摘要: □晚報記者 王永良昨日上午,記者接到市民李銳女士的電話。李銳說:“我今年36歲,老公和我同歲。兒子在上小學。老公是做生意的,我在一家建筑公司任技術員,收入穩定、可觀。我們想收養一個災區的孤兒
□晚報記者 王永良
昨日上午,記者接到市民李銳女士的電話。李銳說:“我今年36歲,老公和我同歲。兒子在上小學。老公是做生意的,我在一家建筑公司任技術員,收入穩定、可觀。我們想收養一個災區的孤兒。不知道收養手續如何辦理,我的家庭是否符合收養條件。”
昨日,記者就此事咨詢了驛城區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據一名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年滿30周歲,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且沒有子女的公民,就可以收養。
“從李女士提供的家庭資料看,她不符合收養災區孤兒的條件。”該工作人員表示,災區的收養工作要在孤兒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目前,我市暫未接到有關辦理災區孤兒收養的通知。
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李女士想幫助災區孤兒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紤]到跨省收養的法律程序和操作程序比較復雜,有收養災區孤兒意愿的公民,可向孤兒所屬地社會福利機構捐贈款物等方式表達愛心。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