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工商局促進農村經紀人發展
摘要: 本報訊 (通訊員 張華麗 丁建一 肖 翔) 今年初以來,汝南縣工商局結合本地農業基礎較好的實際,進一步拓寬農產品流通渠道,壯大了農村經紀人隊伍,新發展農民經紀人100名,為農業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報訊 (通訊員 張華麗 丁建一 肖 翔) 今年初以來,汝南縣工商局結合本地農業基礎較好的實際,進一步拓寬農產品流通渠道,壯大了農村經紀人隊伍,新發展農民經紀人100名,為農業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該局一是降低準入門檻,營造寬松發展環境。本著扶持、服務的原則,對農村經紀人實行發表、受理、審核、發照“一站”辦結,免收證照費、管理費。二是運作上扶助、支持。對從事中介服務、農副產品經紀人進行調查摸底,建立檔案,分期分批以各種形式加強素質培訓,并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經紀活動的典型個人和合作組織,擴大影響力。三是業務上多方保護合法權益。在引導經紀人依法守合同重信用的同時,與公安、農業、勞動等相關部門開展廣告、勞力、貨運、購銷專項執法活動,維護經紀市場秩序。四是發揮“一會兩站”作用。完善12315網絡平臺,建立受理調解等運轉高效、反應快速的工作機制,對損害農民消費者的重、特大案件,確保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為保護農民利益營造良好的維權環境。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