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人身傷害賠償糾紛
摘要: 駐馬店新聞網訊(通訊員 楊漫濤 李紅光)近日,驛城區香山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人身傷害賠償糾紛,得到當地群眾好評。2011年11月,周某雇傭劉某在其石場務工,劉某在施工過程中不慎被濺起的石子撞傷右眼,先
駐馬店新聞網訊(通訊員 楊漫濤 李紅光)近日,驛城區香山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人身傷害賠償糾紛,得到當地群眾好評。
2011年11月,周某雇傭劉某在其石場務工,劉某在施工過程中不慎被濺起的石子撞傷右眼,先后在159醫院和河南省人民醫院治療,醫藥費2萬多元全部由周某墊付。2012年4月,劉某被鑒定為七級傷殘,雙方因醫療費、補償金發生糾紛。
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2012年7月份,劉某及家屬來到香山司法所申請調解并要求賠償。司法所立即給予受理,并分別向當事人詳細了解雙方糾紛的原因及造成人身傷害的過程。在掌握糾紛事實的基礎上,司法所工作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到司法所進行調解。劉某要求周某賠償醫療費、補償金等共計9萬元整,而周某認為劉某是因自己不小心造成受傷的,不愿承擔全部的醫療費,只同意賠償一小部分,,雙方數額差距較大,誰都不肯做出讓步。司法所工作人員于是分頭調解,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一邊告訴周某,如果調解不成,劉某有權去法院起訴,不僅會耽誤更多的時間,而且還會產生更多的費用,矛盾也會激化;另一方面做劉某的工作,詳細核對醫療費用,勸說他不要漫天要價,要尊重事實。工作人員通過擺事實,講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進行說服教育,最終使雙方當事人心平氣和達成了賠償協議,周某除先行墊付的2萬多元醫療費外,再一次性付給劉某各類補償金共計5萬元,雙方不得再因此事發生糾紛。至此,一起人身傷害賠償糾紛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努力下得到圓滿的解決。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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